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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绥中服务区中式快餐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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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商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绥中服务区中式快餐招商项目,招商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招商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了给广大高速出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服务,根据辽宁省高速公路绥中服务区经营需要,按照招商工作安排,拟对绥中服务区中式快餐项目进行招商。

  2.2项目地点及招商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涉及4个档口,服务区双侧同一点位划为一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及相关招商信息如下:

  注:招商最低限价为原租金与评估租金二者取高。上述餐厅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为准,招商人不接受实际面积偏差的索赔要求。(详见附件:绥中服务区平面图)

  2.3租赁期限:租期5年(3+2模式),即固定租期3年,浮动租期2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

  2.4租金及其他费用:本次招商租金模式为“保底租金+20%提点租金”二者取其高模式,保底租金为招商后成交租金,其中,提点租金收取比例为餐厅年度税前营业额的20%计提。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量支付费用,采暖费为一个采暖周期,每平方米38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商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招商项目。

  3.4整体装修需契合绥中服务区航空航天主题设计理念,中标单位需提供效果图和施工图,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1967261707@qq.com获取招商文件(邮件主题为“绥中服务区中式快餐项目+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材料”),并电话告知招商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24-83733442-84。

  获取招商文件需提供:

  1.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招商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

  3.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仅需提供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4.响应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6.响应人须提供至少一家与本次招商档口经营范围相应的实体在营门店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门店定位及照片。

  7.①品牌资料介绍、商标注册证、门店定位及照片,拟派服务区餐厅经营者须与餐厅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一致,且须为响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单位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如为响应人单位员工需提供经人社单位盖章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三个月以上工资缴纳流水证明复印件;)

  ②提供取得省市级商务厅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省市级知名商号、省市老字号或被省、市相关单位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的荣誉证书。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如响应人为法人企业,请用法人企业对公账户汇款;如响应人为个体工商户,请用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或经营者账户汇款。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简称:绥中服务区中式快餐项目招商文件费。

  4.3响应人自购买招商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招商人可配合现场踏勘。凡是递交响应文件则视为充分熟悉本招商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公用设施、交通流量等。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5.5公告阶段响应人不足3家的情形处理

  第一次公告: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招商人在分析原因后重新招商。

  第二次公告: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

  (1)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为2家时,则该合同包转换为竞争性谈判招商。

  (2)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为1家时,则该合同包转换为直接谈判招商。

  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东北新闻网》(http://news.nen.com.cn)和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13940514789

  招商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24-83733442-84/15909821279

  邮  箱:1967261707@qq.com

附件1:绥中服务区平面图.docx

附件2: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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