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招聘 > 本部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三)

来源: 作者:科研院 日期:2020年04月28日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研院”)创建于1959年,现隶属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是省内专业从事交通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的国有科技型企业,以服务交通行业为宗旨,坚持科技创新,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新成果。

  公司现有员工330余人,由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交通部科技英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等荣誉的省部级专家组成了专业的科研开发团队,设有6个科技研发及技术服务部门(子公司)。创建了3个科研技术创新平台,即:交通部高速公路养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拥有试验检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养护施工、安全生产考评等多项资质。形成了集科研开发、试验检测、安全技术研究、设计和技术咨询、环境监测、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一体的产业格局。

  公司以交通领域的科技创新为核心任务,近年来累计承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百余项,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80多项。依托取得的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应聘的必备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二)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中层及以上职务或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工作经历任一条件的人员,以及科研院业务发展急需的特殊人才,其年龄条件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要。应聘有职称、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持有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四)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具有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公司网站(http://kyy.lnjttz.cn/)或智联招聘(https://www.zhaopin.com/)进行查询。

  (二)投递简历

  应聘者将简历投递到智联招聘网站,不接受现场报名。

  1. 投递的简历必须填写完整,例如无本人电子照片、无工作经历等均属无效简历。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2日。

  2. 投递简历期间,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在智联招聘中标记“不合适”进行反馈。如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2,视为该岗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将取消本次该岗位的招聘。

  3. 应聘实行诚信承诺制。投递简历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电话面试

  通过简历审核后,将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电话面试,并筛选出最后现场面试范围人员。请应聘者保持简历中的联系方式畅通。

  (四)面试

  公司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原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面试,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灵活采取网络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等形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后根据面试评分筛选出拟聘人选。经面试岗位出现空缺的,将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

  (五)政审考核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拟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需要,政审考核与体检环节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四、薪酬待遇

  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同时提供健康体检、取暖费补贴、全额六险二金(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带薪年休假、工作餐、节日关怀等丰厚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已取得较高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在应聘较低学历层次要求为起点的岗位时,其较高层次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有所差别,但其较低层次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视为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有关资历、业绩、取得资格等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五)本着择优录取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如公司认为某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理想的聘用标准,有权决定取消本次该岗位的招聘。

  

        附件: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