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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昌图服务区(沈阳—四平)7个档口经营租赁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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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商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昌图服务区(沈阳-四平)7个档口经营租赁招商项目,招商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招商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了给广大高速出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服务,根据辽宁省高速公路昌图服务区档口经营需要,按照招商工作安排,拟对昌图服务区(沈阳-四平)7个档口进行招商。

  2.2项目地点及招商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共计7个档口,总面积为237㎡。拟设置餐饮类档口5个,主要经营各类特色小吃、水吧;工艺品类档口1个,主要经营工艺品;零售类档口1个,主要经营水果和水果制品等。(详见附件1:昌图服务区(沈阳-四平)平面图)

  2.3招商最低限价:14.9万元。

  2.4合同期限:固定租期3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

  2.5租金及其他费用:本次招商租金模式为“保底租金+20%提点租金”二者取其高模式,保底租金为招商后成交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量支付费用,采暖费为一个采暖周期,每平方米38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商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招商项目。

  3.4响应人档口布局规划、装修设计、经营范围、商品价格等事宜须经招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同质类商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临近省份服务区,连锁品牌经营店面商品价格须同城同价。

  3.5招商人相关部门对响应人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响应人存在不按规定价格经营等情况,按照公司《服务区业态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响应人不按规定超价经营,超价部分处100倍罚款,上限不高于10000元。如发现响应人不按规定使用收银一体化系统发生跑单、漏单等情况,第一次处罚20000元,第二次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1967261707@qq.com获取招商文件(邮件主题为“昌图服务区档口项目+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材料”),并电话告知招商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24-83733442-84。

  获取招商文件需提供:

  1.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招商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

  3.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仅需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响应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5.响应人须提供至少2个存续在营的类似服务区项目的合同彩色扫描件、门店定位(百度地图或微信定位截图等门店位置有效截图)及照片。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请用法人企业对公账户汇款,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简称:昌图服务区档口项目招商文件费。

  4.3响应人自购买招商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招商人可配合现场踏勘。凡是递交响应文件则视为充分熟悉本招商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公用设施、交通流量等。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0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5.5公告阶段响应人不足3家的情形处理

  第一次公告: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招商人在分析原因后重新招商。

  第二次公告: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

  (1)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为2家时,则该合同包转换为竞争性谈判招商。

  (2)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为1家时,则该合同包转换为直接谈判招商。

  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东北新闻网》(http://news.nen.com.cn)和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13940514789

  招商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24-83733442-84/15909821279

  邮  箱:1967261707@qq.com

附件1:昌图服务区(沈阳-四平)平面图.docx

附件2: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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