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27号)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人才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辽交研字〔2024〕21号),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确定、党委审议等程序,确定自主认定人选共4计人,其中D类1人。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名单附后。
对以上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依据材料。
附件: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批人才自主认定评审结果名单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张宇馨 联系电话:024-24500289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