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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散布、传播不实疫情信息的通知

来源: 作者:科研院 日期:2020年02月04日

各党支部、各子公司、各部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这一特殊时期,仍有部分社会人员未经核实,在社会上、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为切实加强信息发布、传播与管理工作,公司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不散布、不传播不实疫情信息,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和网络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1.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集团党委要求上来;带头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做到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构筑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带头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防治知识,坚决抵制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恐惧心理,稳定情绪、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带头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2.各党支部、各子公司、各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开展舆情管控工作,教育引导全体职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坚持正面发声,积极回应职工关切,转发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3.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勿轻信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不得恶意编造、散布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不得发表关于疫情的不当言论,不得跟帖、点赞与疫情相关的消极言论。同时,号召全体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如若发现社会舆论对集团、公司的负面信息,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

  4.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科研院网络新媒体交流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公司管理的各级新媒体交流群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舆情监控,要及时发现、处置并报告虚假不实信息、不当言论。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在“辽交科工作群”微信群中每日上报舆情信息。

  中共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